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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的宅基地怎么办?建议看完收藏

    信息发布者:hehszqxz_czxk9vfvd50
    2020-01-02 17:54:09   转载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同时,我们知道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但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因此,我们产生了疑问,当我们成为非农村户口之后,该怎样保留住自己家的祖宅呢?

    我们得首先有明确的认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

    实践中,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1.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就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作为非农村户口,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但因此我们也明确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同时,对于房屋进行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在房屋倒塌之前,宅基地都不会被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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